10月19日,据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18日联合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
单位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
以后,有报销需求的朋友再也不用单独跑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纸质报销凭证。
此外,铁路运输企业印票、终端自助机维护等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也效率更高了,一举多得。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和电子发票将并行使用,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