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我厅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完成了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并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现按照工作流程,对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8月6日至8月12日(7天),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的情况要具体翔实,提供提出异议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及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公共文化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邮 编:570000
联系电话:0898-65338107
电子邮箱:hnslwtfyc@163.com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2024年8月6日
附件1.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
附件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保护单位名单